Amazon 電子商務業務恐被全面徵收消費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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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平台和線下零售相比,最大的競爭優勢就是價格,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線上平台的商品價格不包含消費稅,以電子商務巨頭 Amazon 為例,該平台的商品針對部分地區的消費者都不需收取消費稅,但這狀況很可能在未來幾個月發生改變,美國最高法院將審理一起與州政府徵收消費稅範圍有關案件,可能會對 Amazon 的電子商務業務帶來巨大的衝擊。

 

美國南達科他州起訴 Wayfair 公司的案件中,原告一方希望推翻 26 年前的判例,即只有零售商公司註冊在該州並擁有運營實體,州政府才能對其銷售的產品徵收消費稅。儘管 Amazon 會對在該平台銷售自營產品徵收消費稅,但大多數零售商在該平台銷售的商品都沒有收取消費稅。

美國最高法院將在 2018 年 4 月 17 日開始審理此案,預期在 2018 年 6 月底之前裁決。

目前的消費稅徵收方式對電子商務興起有巨大的推動作用,讓線下零售商處於不利地位。稅務和法律人士希望最高法院能推翻之前判例,允許州政府對跨州交易徵收消費稅,目前還不清楚會有怎樣的新規出現。

近日美國總統 Donald Trump 在 Twitter 就消費稅徵收問題對 Amazon 有過多次批評,Amazon 不收取消費稅,給數千家零售商帶來巨大的衝擊,並導致許多人失業。如果針對電子商務平台的零售商全面徵收消費稅,按照 2017 年電子商務產業的規模,涉及的稅費大約在 39 億美元到 62 億美元之間,主要是針對 Amazon 和 eBay 等電子商務平台,Amazon 平台大約有一半商品來自中小零售商。

包括華盛頓、賓州等在內的州政府開始嘗試針對電子商務平台的外部零售商徵收消費稅,執行進度可能會因最高法院的裁決而加速。康乃狄克大學教授 Richard Pomp 表示,最高選擇審理此案可以視為對州政府的支持,有可能推翻之前的案例,確立消費稅徵收的新規。

26 年前 Quill 公司起訴北達科他州的案件,現行法規涉及商業交易的部分,未經國會同意,必須限制跨州稅務執法,時任大法官 John Paul Stevens 判決意見說明,國會應該就全國性的跨州消費稅徵收方式制定新規,但國會沒有這樣做。

州政府徵收消費稅是否可以跨州執行 3 年前再次被關注,1992 年的判例投票支持的大法官 Anthony Kennedy 表示,是時候重新考慮這個問題了。南達科他州起訴 Wayfair 公司並最終上訴到最高法院,給最高法院重新確立消費稅徵收執行方式的機會。

Wayfair 是一家線上家居用戶零售商,南達科他州最高法院的審理,法官依據 1992 年的判例裁決州政府敗訴,隨後州政府向美國最高法院上訴。

州政府、大型零售商和購物中心的所有者和聯邦政府都希望最高法院能允許各州政府將消費稅的徵收延伸到其他州的線上零售商。科技發展使 1992 年的判例已經過時,這裁決導致各州政府的財政預算出現漏洞。

南達科他州要求最高法院賦予州政府將徵稅的範圍拓展到在該州有貿易活動的商業機構,這比 1992 年時以運營實體來界定更符合當下的商業模式,若此舉得到最高法院的支持,南達科他州的徵稅規模將至少增加 10 億美元的業務範圍。

在電子商務發展早期,Amazon 在美國多個州都沒有運營實體,所有針對該州銷售的商品都不需要收取消費稅,相對其他零售商,Amazon 往往能給予消費者更低的價格,同時可以選擇從不同州發貨。許多零售商和購物中心所有者都向國會提出跨州徵稅的建議,但國會沒有對此立法。隨著各州政府對運營實體的界定越來越嚴格,Amazon 不斷拓展運營中心,建立複雜的分銷通路體系,需要交納消費稅的地區越來越多。目前 Amazon 在美國 45 個州有被徵收消費稅,該公司還與部分州政府簽訂了稅收自願協議,主動交納消費稅。

納稅人聯盟基金會執行副總裁 Andrew Moylan 表示,一個國家的稅收執行不受地理位置的限制,顯然會對 Amazon 的電子商務業務造成巨大的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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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圖來自:Flickr/Public.Resource.Org CC BY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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