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8部門日前發布《關於加強對電子商務領域失信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會嚴厲打擊電子商務領域違法失信行為,鼓勵在已有的限制新設立帳戶等13項聯合戒措施基礎上,結合實際情況,創新制定聯合懲戒措施。
據《中新網》報導,各地區必須根據《關於全面加強電子商務領域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文件要求,廣泛開展電子商務領域失信聯合懲戒,一是加大信用公示力度,充分發揮「信用中國」網站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作用;二是加大對主體的懲戒力度,各地方可以依據工作需要和地方實際制定地方電子商務失信主體認定標準,並將認定後的電子商務領域「黑名單」納入聯合懲戒;三是嚴懲打擊整治電子商務領域違反失信行為,鼓勵已有的限制新設立帳戶等13項聯合懲戒措施基礎上,結合地方實際,創新制定聯合懲戒措施。
▼發改委官方網站發出治理工作通知。(圖/翻攝自中國政府網)
通知要求,科學區分電子商務領域失信主體名單訊息,督促失信企業限期整改。省級工作組要加大對電子商務領域「黑名單」和重點關注名單的整改度。首先,對列入「黑名單 」失信企業於3個月改整到位,其中,對列入「黑名單」的失信被執行人、侵犯知識產權、網路購物合約糾紛失信行為,督促全面履行法定義務或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並履行完畢,按有關規定提請法院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刪除。
此外,製假售假、空包裹代發郵寄、非法採集、濫用、洩漏和倒賣個人信息等失信企業,按行業主管部門有關規定,規範有序限期整改。被列入重點關注名單的失信企業也必須在3個月內整改到位,有效引導並及時糾正失信行為。省級工作組要在公布「黑名單」後第一時間向失信企業發出失信整改通知書,並督促失信企業簽訂電子商務領域信用承諾書。
據了解,如果失信企業沒有在限期內整改,將會被約談。此外,各城市政府實施電子商務失信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納入城市信用監測評估指標,根據專項治理工作的成效,酌情加減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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