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土城知名的「鼎玉鉉」鵝肉店,前年遭男子蔡興旺等人潑灑油漆合成的調和漆釀成大火,造成2死3傷慘劇,新北地院合議庭依殺人罪,重判主嫌蔡興旺無期徒刑,共犯林家寶、黃煒杰分別處15年、13年徒刑,全案上訴後,高等法院今天首度開庭,蔡興旺等3人均否認有殺人犯意,一審判刑過重,當天是來恐嚇、討債,蔡男堅稱不知道這樣會燒起來,高檢署檢察官主張3人惡性重大,一審都判刑過輕,蔡男等3人聞訊都表情木然。
本案源於綽號「阿龍」的男子與鵝肉店林家第3個兒子有金錢糾紛,指示蔡興旺處理,蔡男前年11月底找來林家寶、黃煒杰忙討債。蔡興旺先跟黃煒杰到五金行購買調和漆等工具,調和後殺到鵝肉店,由蔡興旺、林家寶下車潑灑,黃煒杰則在車上拿手機錄影,液體卻灑到煮桂竹筍爐具上,引燃火勢、迅速延燒。
許姓老闆娘和張姓員工人在2樓,逃生不及,張姓員工當天就死亡,老闆娘急救無效,延至12月4日去世,火災也造成其他員工、鄰居受輕重傷,隔壁的小吃店同時遭受大火池魚之殃。
蔡興旺等3人到案均否認殺人犯意,但新北地院合議庭調查認定,蔡、黃2人都曾從事油漆方面工作,3人調和液體時,黃煒杰還曾開口提醒,「這是易燃物要加嗎?」蔡男回說:「不加進去油漆無法散開」,而油漆、香蕉油等桶子外都有標明請遠離火源、高度易燃,3人又都知道討債的地方是餐廳,前方有開火烹煮食物,可預見潑灑會釀成火災、死傷,加上3人犯案後馬上開溜,沒報警救災,主觀上可預見起火燃燒,可能有人死、傷,有不確定殺人故意,審酌釀成2死、3傷慘劇,危害公共安全及社會秩序至深且鉅,蔡興旺判無期徒刑,林家寶、黃煒杰分別處15年、13年徒刑。
高院今提訊蔡興旺,傳訊林家寶、黃煒杰出庭,檢方主張一審判刑過輕,都應加重其刑,如同建請應判蔡興旺死刑,蔡男一時愣住,回神後,主張無殺人犯意,也非縱火,只是想嚇對方,目的是希望順利討債,「若知道會導致火災,豈不陷我自己於危險之中?」林家寶、黃煒杰也聲稱,無殺人或傷害等意圖,僅承認恐嚇犯行。